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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妇幼保健院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就诊、陪护及探视告知书
来源: 时间:2020-12-22 17:30:39 点击:宜宾市翠屏区妇幼保健院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就诊、陪护及探视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陪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就诊、陪护及探视告知书
您好!因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我院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管控,降低院内感染发生风险,保障患者、家属及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在疫情期间来院就诊、陪护及探视管理规定,告知如下:
一、 门诊就诊患者
1. 请正确佩戴正规医用口罩,在预检分诊处持“健康码”扫码入院,配合工作人员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询问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做到“一人一诊一室”,有序就医。
2. 发热哨点诊室所有患者均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3. 已来院就诊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主动告知接诊医务人员配合去发热哨点诊室排查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 14天内有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接触史;
➤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史;
➤ 14天内有与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人员接触史。
4. 门诊手术患者原则上需按医嘱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5. 为方便孕产妇适时接受核酸检测,提前做好住院分娩准备,自愿选择在我院住院分娩、且孕周大于38周的孕妇可享受一次免费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将存入我院门诊产科病历,于住院分娩时凭入院证在门诊咨询台领取。
二、住院诊疗及陪护探视
1.所有住院患者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安排陪护。如病情需要确需陪护的,要求陪护人员固定,仅限一名。
陪护前必须提供以下内容:
➤ 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 陪护证(陪护腕带)
➤ 本人居民身份证(与陪护证家属信息相符)
➤ “健康码”显示绿码
3. 病房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原则上谢绝探视,请尽可能使用短信、微信、QQ、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在线探视。
4. 住院患者一律不得离开医院。
5. 医院谢绝下列人员来院陪护及探视:
➤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
➤ 14天内有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人员接触史;
➤ 周围有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 有发热、乏力、干咳或其它可疑不适症状者;
➤ “健康码”非绿码者。
➤ 有其他可能影响医院正常诊疗秩序者。
6. 陪护人员必须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相关防护措施,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每日体温监测及健康筛查等工作。如出现发热(体温在37.3℃或以上)、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床位医师或责任护士。
7. 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在院期间请遵守医院各项规定,每日监测体温至少3次,规范佩戴口罩并在规定的区域内活动,禁止聚集聊天、跨病室走动和随意进出病区。
8. 新生儿科参照“一人一陪护”原则,探视人需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凭陪护证(陪护腕带)在沟通日到院沟通,采用视频探视方式,不允许进入新生儿病房。
致患者及家属的话:
感谢各位患者及家属的理解与配合,让我们共同携手,做好抗击疫情工作,为赢得疫情防控最终胜利贡献自己的力量!
翠屏区妇幼保健院医务科
2020年12月11日